重定义数组 命令 所属类别:数组操作
本命令可以重新定义指定数组的维数及各维的上限值。
语法: 无返回值 重定义数组
(欲重定义的数组变量,是否保留以前的内容,数组对应维的上限值,… )
参数名 |
描 述 |
欲重定义的数组变量 |
必需的;通用型,参数数据只能提供变量数组。 |
是否保留以前的内容 |
必需的;逻辑型,初始值为“假”。 |
数组对应维的上限值 |
必需的;可扩充的;整数型。 |
例程:
说明:
重新定义数组的各项属性。
注:
如果需要保留以前内容需要在第2个参数中为“真”。
参见:例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