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定义数组 命令    所属类别:数组操作
本命令可以重新定义指定数组的维数及各维的上限值。
语法:  无返回值  重定义数组
(欲重定义的数组变量,是否保留以前的内容,数组对应维的上限值,… )
| 参数名 | 描 述 | 
| 欲重定义的数组变量 | 必需的;通用型,参数数据只能提供变量数组。 | 
| 是否保留以前的内容 | 必需的;逻辑型,初始值为“假”。 | 
| 数组对应维的上限值 | 必需的;可扩充的;整数型。 | 
例程:

说明:
重新定义数组的各项属性。
注:
如果需要保留以前内容需要在第2个参数中为“真”。
参见:例程